微信或腾讯地图搜索:经管招商。电话:022-60576152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电话
    • 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税务报道
    • 代理记账

      税务申报 财务咨询 小规模企业记账 一般纳税人企业记账 行业相关
    • 资质代办

      施工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园林绿化资质 电力承装资质 武清新事
    • 许可证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 进出口许可证 烟酒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 医疗器械许可证
    • 财税知识

      公司注册 记账报税 行业资讯 公司变更 纳税筹划 常见问题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行业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于 2022-06-30 20:45:38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文章导读: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省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2月17日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相关搜索:

    武清财务代理/ 天津工商代理/ 武清公司注销/ 武清注册公司/ 武清代理记账/ 武清记账报税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招商人员和您联系!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热线:4000603658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创业总部基地B15号楼(中国青年创业社区武清站)(双创街科创中心)

    友情链接:武清厂库房网 武清注册公司 武清写字楼出租 武清代理记账 武清工商注册 武清园区招商 武清开发区企业招商 武清综合楼出租 武清写字楼 武清招商政策 武清库房厂房